

丰台法院立案庭的调解室里,气氛凝重。原告张女士把一沓材料放在桌上,声音充满了压抑已久的委屈,“我买的房子办不了证、落不了户,孩子上学都受影响,购房合同必须解除!”对面的被告刘先生也满是无奈:“不是我不配合,产权证办不下来,我也实在无能为力。”这场持续了九年的纠纷,刚进入调解环节,就陷入了激烈对立的僵局。
事情要从九年前说起。2017年,张女士买下刘先生名下一套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,双方约定待产权证下发后立即办理过户。可之后因开发商原因,产权证迟迟未能办理。这些年,张女士住着房子却落不了户,生活多有不便;刘先生面对张女士的反复催促渐渐心生抵触,原本平和的双方矛盾越积越深。最终,张女士一纸诉状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合同、返还145万元购房款。
第一次调解,双方争执不下,情绪对立明显。如何让双方“静下来”,或许先得把矛盾统统“说出来”。承办法官宋如超耐心倾听,让双方将多年积郁的情绪充分释放。他深知,这起纠纷积了九年,不是一纸判决书就能彻底解决的.
“不如在调解阶段多迈一步,争取即时履行了,把矛盾化解在前面。”宋如超暗下决心。当事人工作日要上班没空见面,他就晚上打电话沟通,周末约着当面协商;案涉房屋无法办证,被告坚持并非自身原因、坚持无过错,但对照合同已经构成违约,双方各执一词。宋如超主动联系不动产登记部门、小区物业,核实了房屋产权的相关细节,再逐一与双方沟通,逐条核算诉讼成本、讲法律风险、梳理可行性方案。那段时间,他常常是刚挂了原告的电话,被告的来电就接了进来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经过多轮沟通,双方终于松了口,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刘先生全额返还145万元购房款,张女士将案涉房屋交还刘先生。
签完协议,两家人都松了口气,宋如超悬着的心却没放下。协议是签了,可谁先履行?张女士怕先交了房子拿不到全款,刘先生怕先打了钱对方不配合交接,这道坎过不去,协议就是一张白纸,矛盾还是没有彻底解决掉。
想办法,必须把握住协议达成后的履行黄金期,尽最大可能促成调解协议即时履行。
谁知,就在协议签完第二天,法官在主动跟进履行进度时了解到,双方因各自顾虑先后变了卦,都担心先履行会有风险,谁都不肯先迈出第一步,之前的努力眼看就要付诸东流。
“你们要是信得过我,我来当这个见证人,咱们一起去房屋现场,把交接的细节一项项敲定,钱和钥匙同步交接,我全程在场盯着,保证谁都不吃亏,当天就把这事彻底了了。”宋如超告诉双方。最终原被告同意在法院的见证下腾房。
到了约定的那天,宋如超团队早早就到了房屋现场,他们带着两家人一间间核对房屋状况,一条条敲定交接细节,水电物业费怎么结清、屋内物品怎么处置,一条条列成书面清单,双方逐一核对、签字确认。

细节全部敲定、没有任何异议后,刘先生当场将145万元购房款全额转入张女士的账户。银行到账的短信提示音刚响起,张女士就亲手把房屋钥匙、门禁卡交到了刘先生手里。看着之前吵得面红耳赤的两个人,终于放下芥蒂,在场的人都露出了踏实的笑容,这件拖了九年的事,终于彻底化解。
纠纷了结后,张女士用拿回来的钱很快置办了一套二手房,顺利办理过户和落户手续,困扰她多年的子女入学问题迎刃而解,她专程送来锦旗致谢,说,“宋法官,还是得听您的,当场调解履行,彻底了事。”

编者按
起诉、送达、开庭、宣判
游刃在严丝合缝的法律程序中
他们持守裁判者的公正
做定分止争者
但人间百态 千丝万缕
岂是几本法律书文能够囊括
利益冲突 情感纠葛
历史问题 政策限制
他们要做破解难题的那把“金钥匙”
倾听、走访、安抚、调解
一点一点揭开事实真相
一步一步走进群众心里
一遍一遍叩问理想初心
个中辛苦与惆怅、欢欣与鼓舞
又岂是一纸文书能够写尽
京法网事推出
系列法官故事、民生故事
揭秘判决背后的故事
说出法官真实的心声
供稿:北京丰台法院
口述:宋如超
文字整理:李敏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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